来源: 青海日报 2022-11-21 10:31:19
11月18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疫情以来,省民政厅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做好疫情期间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统筹运用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有效履行了民政兜底保障职能,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5.1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71亿元。
今年以来,全省民政部门持续加大低保政策落实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于8月份为全省36.7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0.73亿元,全面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对因疫、因灾、因病等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低边家庭及时给予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救助帮扶措施,全力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持续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暂时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依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结合实际情况酌情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重点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因疫、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在青宁务工、滞留我省外省籍、流浪乞讨人员等,通过临时救助解决好住宿、饮食等方面存在临时性困难。截止到10月底,全省临时救助非本地户籍困难群众304人次,发放资金34.87万元;救助失业困难人员1823人、发放资金209.08万元;救助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的低保、特困等保障对象1310人次、发放资金245.42万元。同时,灵活运用“资金+物质”救助模式,在发放临时救助金的基础上,通过发放群众急需的米面油、蔬菜包等生活物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形式,科学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满足保障对象现实需求。(记者 王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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