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2-12-08 11:18:04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我省在2022年第三批企业自主投档产品形式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产品涉嫌存在投档违规行为。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要求,经研究,拟对部分企业相关产品(详见附件)作出处理。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方式。请有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作出书面答复,并于2022年12月11日前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材料(盖章纸质版或盖章扫描件)。我厅将根据书面答复情况,依照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
联系电话:0571-86757578,邮箱:zjnjhc@163.com,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与数字化处,邮编:310020。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湖北省推介第二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的通知
关于广西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形式审核现场演示评价通过产品信息表的通告
宁夏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农机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农机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
新疆做好农机补贴产品排放标准升级有关投档工作的通知
新疆补贴资质到期办理补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