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2022-05-11 09:29:10
《DB52/T 1246.2-2017 贵州水稻机插秧全程机械化 第2部分 本田耕整》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贵州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贵州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起草,2017年12月8日由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于2018年5月8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水源条件较好、地势较平坦的稻区水稻机插本田耕整作业。规定了机插水稻本田耕整机化的术语和定义、作业条件、作业要求。
作业条件——
田块:清理路障,不能清除的障碍物加以标志。旱耕土壤含水量应在 10%~35%。水田泥脚深度应不超过 25 cm,具有良好的通过性,不造成下陷。耕前 1 d 放水浸泡,以浸没泥土为宜。前茬作物收获时,留茬高度应不超过 15 cm;如收时未进行秸秆粉碎,则应增加一次秸秆粉碎作业或将秸秆移出大田,秸秆粉碎长度在 20 cm~30 cm。绿肥田在插秧前 15 d 翻耕压青,再犁。较细、易分解的秸秆可全部还田;秸秆量大且不易分解的一般按秸秆量的 50%还田。
基肥施用:灌水整田前撒施基肥,基肥施用量应符合DB52/T 898的要求。
机具准备:
拖拉机的整机及部件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16151.1 的规定。
铧式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14225 的规定。
旋耕机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5668 的规定。
在耕整地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提前对机具进行检查调整。水田作业时,驱动轮应换成水田高花轮胎或铁制叶轮。旋耕机的左、右弯刀安装方法应根据农艺要求选择。安装旋耕刀应顺序进行,刀口应与刀轴的转向一致,拧紧固定螺母,装好后应进行全面检查。机具安装调整后需进行试运转,其中包括发动机无负荷运转,整机原地空运转或整机负荷试运转。正式耕整地作业前,应进行试耕试耙调整,对犁架水平、耕深、耕宽等反复多次调整,直到满足耕整要求。
作业要求:在适宜的墒情下,根据田块形状确定作业方向。选择适当的耕整地作业机具及工艺进行机械化作业。在土壤含水量适宜情况下,可耕耙联合作业,作业次数不宜过多,耕深不宜过大。选择旱整工艺时,深浅一致,无漏耕、重耕现象。选择水耕或耙田工艺作业时,浅水灌入水整。无漏耕、漏耙现象,田块平整无残茬,土壤硬软度适中。作业机具到田头转弯或转移过田埂时,应交作业机具提起,减速行驶。
详细内容可点击下方下载以上标准完整文件。
资料来源:全国地方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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