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22-04-22 09:53:25
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流程图和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遴选程序流程图的通知》(冀农发〔2021〕195号)相关规定,现将各地按程序遴选上报的农机报废回收企业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至4月2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承诺对异议提出者信息予以保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11—86256597
附件:河北省农机报废回收企业拟认定名单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河北省农机报废回收企业拟认定名单
廊坊市
香河县祥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香河县)
三河市金鑫农机专业合作社(三河市)
廊坊卓恒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文安县)
文安县金耀众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有限公司(文安县)
邢台市
邢台市南和区老方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和区)
张家口市
怀来县广盈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怀来县)
邯郸市
河北天顺祥农业机械回收有限公司(大名县)
定州市
定州市废旧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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