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2022-04-06 10:06:26
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农业机械科技术果管理,构建多元评价体系,促进农业机械科技进步与创新,我会研究制定了《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启动2022年农业机械化领域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是我会在农业机械领域科技成果产出、管理、转移转化或推广应用等过程中对成果开展的专业化评价与咨询活动。是对农机科技成果的工作质量、学术水平、实际应用和成熟程度等予以客观的、具体的、恰当的评价,是突显成果水平、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凭证,也是我会服务会员、服务行业的重要途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由成果完成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单位)自愿向我会提出;
2、不存在知识产权、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3、技术资料齐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环境、生态、资源不造成危害;
5、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恶劣事件,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需提交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
请申报单位邮寄纸质版申请表至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综合部,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125831099@qq.com。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应保持一致。
三、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综合部
联系人:张斌 谢静
电话:010-59199070 18310013969/13810275822
邮箱:125831099@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附件:
1、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
2、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2022年3月23日
相关资料下载: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doc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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