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2022-02-17 10:08:41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能繁母猪购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2021年重点生猪屠宰企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48号)要求,我市组织实施了2021年能繁母猪购置补助项目。
现对2021年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期间购置能繁母猪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7天(2021年2月11日—2月17日)。
联系电话:022-8827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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